|
西安收賬公司保證期間與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可一同適用西安收賬公司保證期間與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可一同適用 裁判要旨:保證期間與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適用是互斥且存在先后順序的。一方面,保證期間與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可一同適用;另一方面,保證期間適用在前,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在后。具體來說,若債務人在保證期間內未向保證人行使權力,則保證期間經過,保證人可據此清除保證責任,無需核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若債務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行使了權力,那么保證人便不能以保證期間屆滿主張清除保證責任,此時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初步核算。 本院以為,本案爭議焦點為:浪潮公司于2013年1月8日提起本案訴訟是否逾越保證期間,金山公司、李戰忠應否承擔保證責任。 (一)關于本案保證責任性質的問題 2009年6月3日,浪潮消防藥劑公司與一新公司簽定告貸協議,一新公司借用浪潮消防藥劑公司300萬元。告貸到期后一新公司未按約好歸還,2009年7月17日,高勝靈與浪潮消防藥劑公司法定代表人韓占宏簽定“暫抵押協議”,載明:“今有高勝靈自己欠韓占宏人民幣:叁佰萬元整(3000000.00元),因債務人高勝靈無力歸還此欠款……高勝靈自己自愿將此房產作價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暫抵押到債務人韓占宏處”,標明高勝靈是債務人。2009年7月21日,高勝靈、韓占宏、李戰忠三人簽定“擔保協議”,內容為:“三門峽市金山工貿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李戰忠自己自愿以公司資產及個人資產擔保高勝靈欠洛陽市浪潮消防藥劑有限公司韓占宏現金叁佰萬元。欠款人高勝靈許諾自簽本協議之日起三(叁)個月內將本欠款歸還韓占宏,若在此時間內不能按時歸還,我金山工貿公司及自己愿擔任承擔經濟歸還責任。此協議雙方法人代表及自己無需蓋章,簽字生效。直至本息還清停止”,高勝靈、韓占宏、李戰忠分別以告貸人、債務人、擔保人的身份在協議上簽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好,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膠葛未經審判或許裁決,并就債務人產業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務人能夠回絕承擔保證責任”的規矩,以及“擔保協議”的內容,原審法院確定高勝靈為債務人,金山公司、李戰忠對高勝靈的債務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并無不當。 (二)關于本案保證責任期間是否逾越的問題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說》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好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停止等相似內容的,視為約好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規矩,以及2009年7月21日“擔保協議”中“直至本息還清停止”的內容,金山公司、李戰忠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即自2009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0日止。結合訴前調解告知函,浪潮公司以高勝靈、李戰忠、金山公司為被告致靈寶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狀,中國工商銀行靈寶支行取現憑證和存款憑證,以及本院赴靈寶市人民法院查詢狀況,關于浪潮公司主張的其于2011年9月26日向靈寶市人民法院提申訴訟的實際,本院予以采信。故浪潮公司系于保證期限屆滿前向靈寶市人民法院提申訴訟,其主張保證責任未逾越保證責任期間。至于靈寶市法院未立案號而將浪潮公司的申訴列入訴前調解程序,非當事人的毅力能夠決定,不影響浪潮公司已提申訴訟這一實際的確定。 (三)關于本案是否逾越訴訟時效的問題 保證期間與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適用是互斥且存在先后順序的。一方面,保證期間與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可一同適用;另一方面,保證期間適用在前,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在后。具體來說,若債務人在保證期間內未向保證人行使權力,則保證期間經過,保證人可據此清除保證責任,無需核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若債務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行使了權力,那么保證人便不能以保證期間屆滿主張清除保證責任,此時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初步核算。本案中,浪潮公司已經在保證期間內向金山公司、李戰忠主張保證責任,則應初步核算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說》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矩:“一般保證的債務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申訴訟或許請求裁決的,從斷定或許裁決斷定生效之日起,初步核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浪潮公司2011年9月26日向靈寶市人民法院提申訴訟后,靈寶市人民法院將該案列入訴前調解程序,終究并未出具裁判文書。舉重以明輕,即便從提申訴訟的2011年9月26日起核算兩年的保證責任訴訟時效(2011年9月26日至2013年9月25日),2013年1月18日浪潮公司向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訴訟,也并未逾越上述訴訟時效期間。原審法院以為該案不存在調解或斷定結果,然后無從初步核算本案2009年7月21日三方簽定的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歸于適用法律差錯。 綜上所述,本案金山公司、李戰忠承擔保證責任系在保證期間內,亦未逾越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其應對高勝靈的債務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原審斷定確定實際根本清楚,但適用法律不當,本院予以糾正。 本文由西安收賬公司整理 |